一、 考试大纲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率 2.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征收管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 5.了解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规定 (二)考试内容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2.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3.企业所得税税率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收入总额的确定 (2)准予扣除项目 (3)不得扣除项目 (4)亏损弥补 (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2)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 7.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8.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2)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的计算 (3)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 (5)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二、重点导读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要求考生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有些题目直接给企业的利润总额,考生只需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即可;有些题目则未直接给出利润总额,需要考生首先根据题目的会计数据,计算利润总额。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1.借款利息支出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只准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予以扣除。 (3)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①在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该资产的成本,不得扣除;②在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 (4)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最新规定)。 (5)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投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最新规定)。 2.工资薪金 指定教材中首先对“工资薪金支出”进行了界定(哪些项目可以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哪些项目不得计入)。在计算题中,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是“计税工资总额”,而非“实发工资总额”。 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2)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5%计算扣除。 [解释]“三费”的扣除基准为纳税人的“计税工资总额”,而“非实发工资总额”,考生应熟记“三费”各自的扣除比例。 4.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计算需要分段处理: (1)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扣除标准为其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 (2)在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扣除标准为该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3‰ [解释]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5.固定资产租赁费(注意判断题) (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2)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6.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 (1)未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可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2)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当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7.保险费用 (1)基础养老保险费、基础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最高标准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0%、6%、2%计算扣除。 (2)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险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 8.广告费 首先界定企业所属的行业,以此来确定广告费支出的扣除标准。一般纳税人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2%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10大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8%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互联网站等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3)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9.利息收入 (1)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题目中出现国债利息收入时,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0.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11.不得扣除的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 (1)资本性支出 (2)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 (5)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 12.公益、救济性捐赠 [解释]在计算题中出现捐赠时,一定要放在“最后”处理,首先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其他项目,最后再处理捐赠。答题思路如下: 首先,界定题目中的捐赠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应当计入纳税调整增加额);只有“间接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捐赠)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其次,对于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间接捐赠”,注意不同捐赠的扣除比例。例如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则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最后,对于扣除率为3%或者10%的捐赠,注意其计算程序(具体程序参见2002年试题)。 (二)其他问题 1.亏损弥补 (1)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2)如果企业上一年度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予以弥补,按照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注意单选题) 3.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注意单选题) 4.固定资产的折旧 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5.无形资产的摊销原则 6.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的计算(注意2001年计算题) 7.纳税申报期限 (1)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方法。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法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三、历年试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相抵触的应当执行( )。 A、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B、国家有关税收规定 C、国家有关会计规定 D、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 [答案]:B 本题是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的考查。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所以,B正确。 2、东运公司1998年经税务机关核实亏损20万元,1999年度该公司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该公司应纳所得税额为( )万元。 A、46 B、59.4 C、66 D、72.6 [答案]:B [解析]计算过程:(200-20)×33%=59.4(万元) 3、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准许予扣除的比例是( )。 A、2%;1.5%;14% B、2%;14%;1.5% C、1.5%;14%;2% D、1.5%;2%;14% [答案]:B [解析]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应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所以B正确。 4、某企业1994年度发生亏损,按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1996年 B、1998年 C、1999年 D、2001年 [答案]:C [解析]本题是对企业所得税关于亏损弥补规定的考查。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如果未弥补完,可以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1994年发生亏损,连续弥补期为1995-1999年,共5年。 5、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工商机关所处罚款 B、银行加收的罚息 C、司法机关所处罚金 D、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 [答案]:B [解析]罚息和违约金可以抵扣,因为这不是违法行为引起的,不属于行政性罚款,行政性罚款不允许扣除。 6、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前,应当估计其残值并从固定资产价值中减除。其残值比例是( )。 A、固定资产原值的1%以内 B、固定资产原值的3%以内 C、固定资产原值的5%以内 D、固定资产原值的10%以内 [答案]:C [解析]本题是对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的考查。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当估计残值,残值比例在原值5%以内,具体比例可以由企业自行确定。 7、某印刷厂购进一台印刷机器,买价12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2.04万元,另支付运杂费0.2万元、安装费0.3万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该印刷机器作为固定资产的计价金额应是( )万元。 A、12 B、12.5 C、14.04 D、14.54 [答案]:D [解析]固定资产的计价金额为买价、增值税、运杂费和安装费等,故选D。 二、 多项选择题 1、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收入应当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B、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收入 C、有价证券转让收入 D、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 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B、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BD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无须纳入所得额 3、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有( )。 A、对外投资支出 B、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C、企业缴纳的消费税 D、违法经营被没收财产的损失 [答案]:ABD [解析]根据税法规定,资本性支出、纳税人直接进行的捐助、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及各种违法经营被没收的财产损失,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至于企业交纳的流转税费用,可以扣除。 4、某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B、转让机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C、购买某项专利权发生的费用 D、直接向灾区的捐赠支出 [答案]:AB [解析]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和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而资本性支出和纳税人直接进行的捐赠不属于扣除的范围。 5、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税金有( )。 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土地增值税 [答案]:ABD 三、 判断题 1、 国有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按税法规定准予在收入总额中扣除。 [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 计算题 1、 某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1994年发生的有关业务情况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400万元; (2) 产品销售成本190万元; (3)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万元; (4) 产品销售费用30万元; (5) 其他业务利润3万元; (6) 管理费用2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超出准许扣除标准0.5万元; (7) 财务费用18万元,其中利息支出6万元,超出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5万元; (8) 从被投资单位分得利润35万元(被投资单位的所得税税率为33%); (9) 营业外收入16万元; (10) 营业外支出10万元,其中,因违章排污支付环保部门罚款2万元; (11) 购买某非专利技术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答案]: (1) 应纳税所得额=400+3+16—190—20—30—25—18—10+0.5+1.5+2=130(万元) (2) 应纳所得税额=130×33%=42.90(万元) [解析]解答所得税综合性的计算题时,最关键的是确定收入总额和哪些成本、费用和损失能从中扣除,哪些不能扣除,明确这一点后,其余的计算将会非常简单。本题中,收入总额为:400+3+16=419万元,至于从被投资单位分回的利润,已经在被投资单位缴纳了所得税,所以,这里就不再缴纳,因而也不在应纳税所得之内。 应当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支出。但并不是所有的成本、费用都可以在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有一些是能扣除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190+20+30+25+18+10=293(万元),而有些则是不能扣除的,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0.5+1.5+2=4(万元),具体是: (1) 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0.5万元; (2) 超出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1.5万元利息支出; (3) 罚款支出2万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19—293+4=130(万元) 2、A企业2000年度利润总额为30.85万元;发放工资合计50万元,另发放各类奖金合计8万元; 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10.15万元。税务机关根据税法核定A企业计税工资总额为40万元。 A企业199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2万元。税务机关同意A企业2000年度每月按1999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的1/12预缴所得税。截至2000年底,A企业已按1999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全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分别为2%、14%、1.5%。 要求: (1) 计算A企业20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 计算A企业200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 计算A企业2000年度每月预缴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 计算A企业2000年度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 (1) A企业20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0.85+(50+8—40)+[10.15—(40×2%+40×14%+40×1.5%)]=52(万元) (2) A企业200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33%=52×33%=17.16(万元) (3) A企业2000年度每月预缴所得税税额=32×33%×1/12=0.88(万元) (4) A企业2000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税额=17.16—0.88×12=6.6(万元) (2003年考题分析) 3.某国有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524万元,技术转让净收入2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920万元,销售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5万元,财务费用36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7万元,教育费附加3.3万元;该企业全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26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40万元;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55万元。 另外,该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127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 要求: (1)计算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524-[920+150+45+36+7.7+3.3-(260-240)+55]327(万元) (2)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27-127)×33%=6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