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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晋政发〔2003〕22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 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价房字[2003]191号)
各市(地)物价局、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全省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监管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1]35号)
吕梁地区行政以署,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01〕33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0〕13号二000年三月三十一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 ● 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二000年一月二十九日山西省物资局、省建委)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尽快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28号)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山西省经纪人登记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1月7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经纪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发布)
第一条 为了确立经纪人的合法地位,规范经纪人的经纪行为,保障经纪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山西省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若干规定(1994年4月12日晋政发〔1994〕42号文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展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山西省经纪人登记管理办法》已经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省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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