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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协(1996)1131号1996年8月6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6年4月4日京财协(1996)33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的函(1996年3月20日京价(收)字(1996)第128号京财综(1996)300号)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集体、私营企业1995年会计报表的通知(1995年1月4日京财会(1995)26号)
市属各企业总公司(局、社、办)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公司、城市服务合作总社: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国有工交等企业编报1994年月份会计报表的通知(1994年1月4日京财工(1994)2号)
市属各企业总公司(局、办、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第一分局、各有关单位: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的通知(1993年2月11日京财农(1993)127号)
各郊区、县财政局: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房地产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5日京房财字(1992)576号、京财会(1992)2404号)
各区(县)房地局、财政局: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印发〈国营建设单位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1992年2月12日京财会(1992)120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 北京市财务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集体企业若干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月1日京财会(1992)2827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税务局,各工业、商业总公司(局、社办)、市乡镇企业局、市劳服公司、市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市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市农行: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增设“单位购买有价证券”和“应返还包干结余”两个会计科目的通知(1989年11月9日京财预(1989)1948号)
市级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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