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颁布以来,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纳税评估部门,并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努力纳税评估效果明显。但随着纳税评估工作的不断推进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何更好地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实际效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一、目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限的评估资料,使评估数据产生较大偏差。目前税务机关的稽核资料仅包括以下几种:(1)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3)金税工程的有关信息资料。(4)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要使评估的结果符合或接近实际,其首要的条件是要稽核的资料齐全、准确,残缺的资料或者虽然齐全但缺乏某些辅助资料的佐证,就会使评估分析产生的数据发生偏差。从而使评估结果与实际大相径庭。并且这些资料分布于税务多个部门,收集也不太容易。
2、失真的评估资料,难以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目前税务机关取得的稽核资料都是纳税人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一些资料,鉴于纳税人会计核算水平和某些主观故意,其提供的纳税资料难以体现其实际核算情况,对这些资料进行评估,评估出来的效果会大大降低。
3、评估对象过于侧重于增值税。目前纳税评估工作中的主要评估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对增值税零负申报现象和商贸企业增值税评估。其实理论上说纳税评估是没有内容的局限,所以说纳税人所有存在的涉税问题都可以通过纳税评估来发现和纠正处理。
4、纳税评估专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评估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掌握各行业经营情况和特点。以前一直奉行稽查是重中之重之说,人员过于集中稽查局,使得评估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稽核资料的确定是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在日常的评估工作中除《规程》规定的稽核资料外,还必须有选择地补充对纳税评估有用并能反映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其他辅助资料,如职工的出勤表、每道工艺的记件工资记录、存货盘点表等,这样才能够使评估的原始资料更具广泛性和针对性,使评估的结果接近实际。
2、对企业执行财务制度的监督不仅是财政部门的事,税务机关也有监督企业执行财务制度的职能。做假帐、帐外帐其目的主要是偷逃税款,另外税务机关在资料收集方面,不要一味地被动接收,必要时也要实施“拿来主义”,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去取,然后对所取得的真实有效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这样才能评出效果来,评出税款来。
3、扩大评估对象范围。纳税人扩大到小规模纳税人,税种扩大到所得税。实际征管中,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虽然税款零星,但总额却很大,而且小规模纳税人普遍财务制度不健全,各种税务违章和偷漏税现象发生率很高。
4、税务部门应加强专业评估队伍建设。税务机关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计算机、会计、稽查技能的培训。
总之,纳税评估工作是新生事物,对纳税人能起到违章预警作用,扩大了税务部门对企业深度监控面,改变了稽查局稽查面的不足,且处理较为灵活,减少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降低了纳税人的违章纳税成本,具有广阔的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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