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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税』

财政部:股权分置改革因对价获股份免征印花税

数据编号:K01-F24192

   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今日(13日)公布,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此外,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