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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是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1、对生产销售的尿素统一征收增值税,并在2001、2002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2001年对征收的增值税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50%,自2003年起停止退还政策。
1、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料(企业生产复混肥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
粮食是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粮食的征税范...
食用植物油包括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坯油、茶油、胡麻油、棕榈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的混合油。...
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是指县及县以上政府批准储备的食用植物油。...
粮食企业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指承担国家及各级政府粮食收储任务,从事国家定购粮、保护价粮、议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进出口粮的收购、调拨、储存、批发和销售业务的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包括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其他粮食企业是指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外经营军队用粮、救济救灾粮、水...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收回销售的粮食。
对销售的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自2002年6月1日起,对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所属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按照国家指令计划销售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允许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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