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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划理论 □关税 □个人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筹划 □营业税筹划 □消费税筹划 □增值税筹划 □行业优惠 □区域优惠 □财产税筹划 □行为税筹划 □筹划案例 综合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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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兼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财税[2000]25号文件所说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2000年以前成立的软件生产企业,不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免征和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经过认定属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财税[2000]25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执行,即: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
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之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组建,并于2003年1月1日前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从2003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该政策;对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 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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