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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的基本知识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利用纳税期限筹划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或个人,为进口货物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海关是按照《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对照使用手册》对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的。通过《进口环节海关关税税目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连续生产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不用缴纳消费税。例如,卷烟厂生产烟丝(烟丝是应税消费品),再用生产的烟丝生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用缴纳消费税,而只就其最终产品——卷烟缴纳消费税。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专业分工程度日益深化,企业、单位或个人由于各自技术、设备、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局限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生产本单位所需要的任何产品,常常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将委托加工好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用于销售或供本单位或个人自用。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也...
兼营销售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时,不是单一经营某一税率的产品,而是经营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税目税率表,我国税法确定的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高低不同,因此,为了加强征收管理,避免出现因核算不同而出现税款流失的现象,在纳税人兼营不...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其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企业销售带包装的产品,除税法规定的各种酒、各种酸以及烧碱、焦油、漂白粉等产品可以按扣除包装的销售收入征税外,其余产品都应按带包装销售收入征税。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些产品的包装物需要收回,以便周转使用。因此在销售产品时,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只收取押金;另一种则是包...
转让定价又称转移价格,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广泛地被各企业运用于各税种的纳税筹划中,并不仅限于消费税方面。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我国先后对制酒行业的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补充和完善,2001年5月11日国家对酒类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使酒业大受影响,但仔细研究,其消费税也有筹划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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