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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核查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的意见(晋政办发〔1999〕105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办法的通知(1998年6月13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 山西省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晋司字〔1992〕2号1992年1月7日)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保障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司发〔1990〕166号《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2000年6月30日太原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 过2000年7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核查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的意见 晋政办发(1999)105号
颁布日期:19991208 实施日期:19991208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30日公布施行)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60516 实施日期:19960516 失效日期:20020119 颁布单位:山西省政府
(1994年5月13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4年5月13日公布 1994年8月1日起施行) ● 山西省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晋司字(1992)2号
颁布日期:19920107 实施日期:19920107 颁布单位:山西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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